中国报道讯(杨波 报道)11月13日上午,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采用新浪微博直播,会上通报了敦化市检察院近三年来办理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并由相关负责人回答了省、州、市级六家媒体记者的提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虎,第二检察部主任郭福刚,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姜华祥出席发布会,市委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应邀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春风主持。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春风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机制建设以及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特召开新闻发布会。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虎通报近三年来办理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案件情况:三年来共受理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案件24件122人,已提起公诉18件95人。其中,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2件115人,已提起公诉16件91人;受理集资诈骗案件2件7人,提起公诉2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的非法集资案件,共涉及21家公司、分公司,其中包含“老妈乐”“德众和”“启源”“鸿-福人家”“中金亿信”“辽宁中普”“善林金融(上海)”“华洲基业”“大连国汇财富”等多家公司,涉案总金额人民币12.09亿元,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3.01亿元(审查起诉和判决阶段均未能还款), 24件案件,涉及被害人4300多人。仅2020年一年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0件70人,涉及犯罪金额就达到3.84亿元。
随后,郭福刚、姜华祥分别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老百姓该如何判断、辨别集资诈骗罪、什么样的融资行为是合法的、对于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敦化市检察院采取的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同时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具备的条件,分析了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和手段,并提醒公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筑牢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树立健康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克服贪利心理,多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可以通过关注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公众号,了解法律政策界限和投资理财风险。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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