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办理了徐铁龙集资诈骗案,珲春市人民法院现已判决。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份至2016年7月份期间,徐铁龙在珲春市以非法集资为目的,利用无实体经营的珲春市弘洋高科技生物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法人身份,通过微信组建了“百万扶贫创业慈善基金群”,并以发放“高额善款”为诱饵,骗取群成员购买其企业虚拟原始股,致使全国各地二万余名不明真相的微信群成员向其企业账户汇款。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其企业账户资金。根据珲春市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冻结的涉案款项,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珲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受害人返还被骗资金,请受害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2月3日止)持本人身份证,银行投资流水(需体现投资款进入珲春市弘洋高科技生物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到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领取被骗资金,逾期视为无主财物,依法上缴国库。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前来领取被骗资金的相关被害人提前电话告知。
联系单位: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0433-7514649
联 系 人:孙警官 彭警官
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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