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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认真抓好各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发布时间:2020-12-17 16:17:4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郑冬云)“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延边州围绕国家和省、州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资金分配,积极督导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突出问题。

提前谋划,明确资金申请方向。结合中央和省里最新资金政策导向和地方实际,明确投资方向,定期召开项目工作会议,专项研究谋划全州污染防治项目。同时,组织各县市研究生态环保项目申报工作,注重项目成熟度,注重项目科学的谋划就是项目绩效关键的理念,加强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及时转发最新的中央和省生态环境资金入库政策导向文件,第一时间组织申报符合中央、省资金政策的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督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各县市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督导,要求县市定期到项目实施地进行检查指导,每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对各县市的水、气、土壤、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对未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督促各县市分局协调地方财政和项目涉及部门进行纠正,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项目单位。

构建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流程,狠抓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按照《关于调整2020年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报送途径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州生态环境局水、大气、生态、综合处及各县市分局均安排专人负责生态环保项目的申报、审核、系统录入、项目验收等具体工作,建立从上到下信息畅通的工作机制。每季度由州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处室督促各县市分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将最新进展情况录入“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信息,尤其是资金拨付情况,确保项目执行率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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