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金红莲)2020年12月22日,吉林和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文吉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刑事案件,和龙市检察院检察长林泉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因被告人被羁押于看守所,该案以远程视频连接方式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全程直播。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末至10月初,被告人金某在凌晨时分,特地寻找未锁紧门窗的低楼层住户,通过使用尖刀割开纱窗的方式,多次跳窗闯入居民住宅,实施偷盗行为。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被告人金某共计实施了6次盗窃行为,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
在开庭前,曹文吉院长通过认真阅卷和审查熟悉了案情、梳理了相关证据,与两名人民陪审员探讨、研判,对案件性质形成初步判断,并根据个案情况制定了详尽的庭审计划。在庭审中,曹文吉院长作为审判长,有条不紊地推进庭审流程,把控庭审节奏,合议庭认真参与法庭调查,并且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法庭辩论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随后,在审判长的带领下,合议庭组成人员前往会议室,对案件进行评议。审判长针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向两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释明,人民陪审员基于朴素的正义观,结合事理常情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合议庭针对案件事实及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审查评议后,形成了统一意见,随即当庭进行宣判。最终,被告人金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金某及其辩护人当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途径。人民陪审员制度使得司法机关从社会大众中吸收非职业法官与职业法官一同审理案件,对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保证公正和效率起着重要作用,对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发布后,和龙法院始终坚持积极主动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促进司法公正,在审判工作中不仅做到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的评议意见,尊重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而且在案件评议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适当指导,保证人民陪审员能够独立自主、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和龙法院将继续发挥以审判长为核心的合议庭作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杜绝合而不议、形合实独的现象,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全面落实公正司法原则。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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