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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珲春警方:4小时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时间:2017-09-15 15:25:3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张岩)近日,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行动,4小时成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件。

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指挥中心派警:在森林山大桥桥北桥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严重。接到派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现场勘查,现场并无其他车辆,地面仅留有两行刹车痕迹及一滩血迹和少量肇事车辆的大灯碎片,据现场目击人称肇事车辆是一辆面包车,已经逃逸了,受伤者已被送到医院。

撞人肇事逃逸,影响十分恶劣,为了尽早破案,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事故科全体民警成立专案小组,兵分三路展开调查。第一组留在现场,寻找目击证人,查找有利线索;第二组前往事故现场附近走访排查,查找肇事车辆;第三组调取事故事发时段周边的监控,通过事故路段所有经过的面包车的行驶轨迹,锁定肇事车辆。各小组成员接到命令后,迅速行动。

办案民警连夜调取事故周边的监控查看是否有符合的嫌疑车辆,通过视频比对,排查出近百辆面包车从附近路段经过,但是由于事发时天已黑,几乎看不清车辆是否有撞击痕迹。民警又将沿途卡口的抓拍车辆图片调出后一一筛选排查,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终于发现在新明大桥处发现有一辆吉HSPXXX面包车左侧车灯光模糊,经存在重大嫌疑。

通过进一步工作,民警与肇事车辆车主王某兰取得联系,但王某兰却称当晚没有开车,而是将车借给邻居宋某生,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清楚。随后,民警通过王某兰与宋某生取得联系。经勘察,肇事车辆左侧车灯确有破损,前档风玻璃左侧也有血迹及少量头发。面对证据宋某生对自己开车撞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查,宋某生,男,53岁,家住珲春市光明街。当日晚,其驾驶面包车沿森林山大路由北往南直行,行驶至森林山大桥北桥头路段时,与行人申某相撞,造成行人申某受伤,出事后宋某生心存侥幸选择了逃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现宋某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稿源:珲春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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