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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率下 审理社会热点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18 16:37:2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马晓超 梁静)近日,吉林省延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柱善与副院长郑贞子、法官林大海组成合议庭,李院长担任审判长。通过4个小时审理5起房地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为全体法官作表率。

据悉,该5起案件为同一被告、同一第三人。原告5人从第三人延吉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屋,并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经法官调查得知,该房地产公司被延吉市某建材公司起诉,经延吉市法院审理判决该房地产公司败诉,法院将其名下部分房产依法保全查封。该建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在执行法官对涉案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程序中,原告5人得知已购买的房屋被保全查封,便即刻到延吉市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要求停止执行。原告5人认为自己已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已支付相应购房款,应当停止强制执行。原告5人与被告延吉市某建材公司、第三人延吉市某房地产公司矛盾巨大,且不易调解。

李院长将该案件作为典型,仔细梳理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类案件特点。该类案件主要为消费者与第三人争夺房产所有权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冲突较大、相关法律法规较少,审判仍许多困难。此次“一把手”带头审理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一方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了更详细的了解,并从案件审理中梳理出一套适用的审判方法。另一方面为全体法官今后审理该类案件做示范,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延吉市法院在案件数量多、工作压力大的形势下关心社会热点问题。院长特别审理此案,进一步强调了人民群众热议案件妥善审理的重要性,同时为人民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和依法维权敲响警钟。(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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