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刘明哲 曲诗雨)为积极响应最高院提出的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吉林省和龙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利用周末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该案件是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放羊期间,被执行人刘某家的狗突然冲进羊群,咬死了王某家的5只羊,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刘某拒绝履行支付王某补偿,王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多次通知刘某到法院,刘某置之不理,因在刘某居所无法找到刘某,致使该案的执行暂时搁浅。
和龙市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电话,说在刘某居所看到了刘某,执行法官立即出动,并在其居所蹲守了半天后,终于找到了刘某。说明来意后,刘某态度恶劣,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反复的讲解法律,做思想工作,刘某仍然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经济赔偿。针对刘某有能力却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在请示领导后,当机立断,打算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送到看守所,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惊慌失措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将赔偿款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根据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不论案件的大小,标的多少,被执行人均应自觉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任何拖赖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此次依法强制执行,既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法院的执法力度。(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公安消防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