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沈浩林)9月21日5时28分,吉林省延吉市消防大队特勤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延边二中游泳馆附近一家文具店冒烟,请求消防官兵立即前往扑救。接到报警后,特勤中队迅速出动4辆消防车、21名消防官兵火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5时35分,特勤中队消防官兵到达火灾现场,发现起火房屋火势已处于下降燃烧阶段,且房屋内有大量浓烟,经过现场勘查,指挥员命令作战官兵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同时命令:攻坚组队员单干线出一支水枪扑灭火势;战斗二组利用排烟机,对火灾现场进行排烟,警戒组对现场实施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经过20分钟的努力,火势被成功扑灭。为了确保不发生复燃,消防官兵在现场浓烟彻底驱散后进入现场,对现场进行了仔细检查,在确定火灾没有复燃的可能性后,中队官兵整理器材装备,撤离火灾现场。(稿源:吉林消防延边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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