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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珲春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全面落实消防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30 12:48:1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周旭东)近日,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召开火灾形势研判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会议由金光石副局长主持,消防大队全体人员参会。会上传达了《关于印发“迎接十九大奋战一百天忠诚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并对消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出要求:要深刻吸取各地火灾教训,在全辖区范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安部《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采取三停、查封、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珲春森林公安消防大队到各林区派出所对三级消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大队先后对4个派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消防档案的建设、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和指导。尔后,又对辖区内重点三级消防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边检查边指导,突出重点、全方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大队还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重点单位火灾防控工作、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整治、重大火灾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培训指导。要求各派出所切实提高执法质量,有效提高全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为全力做好两节及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推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全力确保辖区整体火灾态势的高度稳定,珲春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督察大队、林业局安全处深入辖区各单位督促检查两节及十九大安保工作开展情况,签订十九大安保维稳承诺书。检查组对每个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火灾事故;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行动中检查林场4个、林区所4个、签订承诺书4份,检查废弃油库3个。(稿源:珲春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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