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田茹 康风姣 沈保见)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刘福成同志在“院长接待日”亲自接待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过刘院长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讲解,当事人心服口服,满意而归。
10月30日上午9时许,刘福成院长和民庭朴法官在法院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的来访。案件的当事人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家住珲春市板石镇农村,他拄着拐杖,带着老伴,来到该院,对其正在审理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刘院长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来访事由,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针对案件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他认真记录着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并从法律角度热情地为他们答疑解难,最后,两位老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由于老人行动不便,刘院长又派车送两位老人回到板石农村家里。
多年来,珲春林区法院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司法水平,始终坚持“化解矛盾、罢访息诉”的方针,设立了“院长接待日”,在“院长接待日”活动中,院长积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使一批案件得到了及时解决,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稿源: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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