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马晓超 梁静)收到执行款的岳某某在吉林延吉法院执行信息沟通群高兴地说:“立案不到半个月执行款就已赔偿到位,感谢李伟法官,感谢延吉市人民法院。”这是该群成立以来,第一起从立案到案件分流,再到圆满执结的案件,用时不到半月。
申请执行人岳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延吉法院判令该公司立即赔付申请人岳某某5万余元;张某某立即赔付申请执行人岳某某1700余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600余元。申请执行人岳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前,两位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了解案情时发现,该公司应返还给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案发时垫付的医疗费7000余元。为了确保申请人的执行款全部到位,执行法官向两位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文书的同时,与该公司的总公司通过电话说明了情况,该公司同意返还给张某某垫付的7000余元。随即,执行法官联系到在汪清的张某某,张某某亦同意从先前垫付的7000余元中扣除赔偿款与案件受理费。但对于缴纳执行费问题,张某某有抵触心理,不愿交纳。执行法官在细心劝说张某某的同时,积极与该公司沟通,从中协调,终于两位被执行人同意各自交纳一半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岳某某拿到了判决书确定的全部赔偿款,该案圆满执结。
执行信息沟通微信群的建立,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的实时交流,改善了以往当事人无法实时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而产生法官怠于执行、慢执行、不执行的误会。今后,延吉市法院将用好、用活这一微信群,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将其打造成为法官与当事人即时、高效的互动窗口,为破解“执行难”赢得更好的社会舆论和民意支持。(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