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海关出台谈话提醒工作实施细则 强化监督管理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金江水)日前,吉林珲春海关党组制定并印发了《珲春海关开展常规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规定,谈话提醒的主体是该关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纪检监察、人事政工部门的负责人,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谈话提醒的对象为主管或分管的党员干部。
该细则要求,不得将一般谈心谈话、工作谈话、任前谈话等常规谈话纳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分为“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两种形式。“咬耳扯袖”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红脸出汗”是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问题进行告诫,责令整改,谈话后仍然违纪将加重处理。全关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做到应谈必谈。发现党员干部、党组织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六大纪律”,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坚持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潜在性问题要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萌芽性问题要谈话提醒,让其注意;对轻微性问题要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坚持“一谈一记录”常态化、无遗漏,每季度汇总谈话记录表送交纪检监察部门存档和管理。坚持从严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注重平时教育养成,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该细则注重实效、化繁为简、深入浅出,通过设计6个附表等方式,明确要求,细化标准,把握政策,使“珲春海关提醒谈话”模式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机制上强化了工作落实的力度,增强执纪监督的针对性和感召力。对党员干部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出现问题的苗头和倾向,防“腐”于未然,给珲春海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增加了一道安全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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