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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未得赔偿款 执行和解一朝清

发布时间:2017-11-09 16:22:4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马晓超 宋宛迎)近日,吉林省延吉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判决达五年之久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钟某驾车在一省道上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尾随相撞,导致李某和乘客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被告钟某驾车逃离现场。经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钟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住院治疗19天,支付医疗费7万余元。为追要医疗费,李某一纸诉状将钟某告上法庭。法院在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钟某赔偿李某医疗费71500.62元。

判决生效后,钟某迟迟未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钟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钟某的财产线索,该案一度陷入了僵局。

经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延吉市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钟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迫于压力,被执行人钟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请求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解,李某同意和解。被执行人钟某委托其亲属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义务,给这起历时五年的执行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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