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金光日 赵颖)近日,吉林省和龙市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17万余元执行款发放到潘某某等12名工人手中,这一举措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让弱势群体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在执行案款发放现场,当事人潘某某等人非常激动,紧紧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道谢:“历经周折我们终于拿到了我们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执行法官!”
潘某某等12人因雇佣单位和龙市某公司未给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依法向和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潘某某等12人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和龙市法院,最终该院判决和龙市某公司应分别给付潘某某等12人不同额度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合计171914.63元。上述案件生效后,潘某某等12人多次到某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但因近几年某公司经营不景气而始终未能给付潘某某等12人经济补偿金。无奈之下,潘某某等12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系列案件涉及民生问题,且涉案人数较多,该院执行法官秉持“快执、强执”的想法,迅速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某公司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并主动联系某公司负责人,向其讲解该公司作为和龙市具有影响力的企业,若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有损企业形象,同时,告知其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会在今后的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采取信用惩戒,甚至还会涉及拒执罪、恶意欠薪罪等刑事犯罪。经几次谈话后,执行法官做通了被执行人的工作,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将执行款交到该院。
涉民生执行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关系到司法权威的维护和人民法院公证司法形象的树立。和龙市法院今后将为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先立案、先保全、先执行”,用心执行涉民生案件,强化兑现,及时、快捷地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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