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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洗浴不慎摔伤 法院判决双方各担其责

发布时间:2017-12-07 14:38:5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朱娜)腿部有残疾的王先生到某洗浴中心洗澡时不慎摔伤,为讨损失,他将洗浴中心告上了法庭。吉林省图们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洗浴中心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王先生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日前,二审法院维持了上述判决结果。

图们市王先生从小身患小儿麻痹症导致左腿残疾,平时出行时拄拐杖。王先生独自到某洗浴中心洗澡,他将拐杖挂在衣柜内进入洗浴间。当他从热水池出来去往淋浴区时滑倒受伤。经医生诊断,王先生左侧股骨转子间骨折。王先生认为,洗浴液、洗发液形成的泡沫导致淋浴区湿滑,而洗浴中心未提供防滑垫和防滑拖鞋导致自己摔伤,因此洗浴中心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某洗浴中心是经营洗浴的公共场所,其经营性质决定场所内较为湿滑,去洗浴的人员都应当提高自身注意义务。本案中该洗浴中心已采用防滑地砖铺设地面,在经营场所内也张贴了“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志,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王先生自身腿部残疾,在洗澡时又未使用拐杖,从而增加了受伤的危险性,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应否放置拖鞋及防滑垫并不是经经营洗浴场的强制性规定,但某洗浴中心未根据王先生的实际情况,尽到更高的安全保障及提示义务,因此应对王先生的损害后果应承担30%的责任。至此,这场“洗浴中心意外案件”也尘埃落定。

图们市法院提醒大家:老年人或伤残人员出入公共场所时,最好有家人陪同,提高自我安全意识;而诸如洗浴中心、商场等这类公共场所也应该针对消费者受伤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各种设施和服务,减少因设施环境问题造成对消费者的人身伤害。(稿源:图们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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