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白云)吉林省和龙市法院头道法庭考虑到近几年涉诉金融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与日增多的情况,近日,专门到辖区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
近年来,为了扶持当地农民的农业生产和脱贫工作,和龙农村商业银行出台了许多农户贷款政策,这本是惠农利农的好举措,但是依然存在部分农户到期不偿还贷款,甚至有些老赖故意玩失踪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农商银行诉讼解决纠纷的审限拉长,增加了金融企业的诉累,也给和龙市法院送达、执行工作增加了不少压力。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送达难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八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确认当事人送达地址的,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根据该规定,今后金融企业在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直接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今后发生诉讼之后的准确送达地址。这样一来,即便“老赖玩失踪”,金融企业也可以直接以合同中约定的地址发送催款通知,同样,法院也可以以该约定的地址送达。此举,既缩短了人民法院的诉讼周期,又免除了应由当事人负担的公告费用。
头道法庭法官在介绍了该法律规定之后,农商银行的信贷员纷纷表示:“这项法律规定出台大大便利了我们打官司送达,执行效率也会得到提高,抵押物变现的时间也将缩短,更不用再交纳公告费了。”大家均表示最高院的该规定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规定,并纷纷“点赞”。(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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