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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和龙法院找准时机依托执行信息化掌控“老赖”财产

发布时间:2017-12-22 15:43:1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刘明哲 韩虹玉)近日,吉林省和龙市法院执行干警清查成功并执结一起“终本”案件。

金某某分多次向刘某某借款用于购买农业生产用品。经刘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刘某某将金某某诉至和龙市法院,最后经该院判决金某某应一次性偿还刘某某借款本金1.1万元。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金某某却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原告金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金某某名下的房屋、车辆、存款和收入来源穷尽了调查,但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嗣后,经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同意,该院作出对上述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并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可再次执行。

农作物收割期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多次打来电话,希望办案法官能留意一下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是农民,秋收后会有财产收入,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便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无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期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里有存款1.2万元,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控制,并立即依法恢复执行,将到位执行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该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和龙市法院以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能动执行,对一些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案件,在日常执行中,主动清查,一旦发现财产线索就果断出击,力求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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