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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切勿害人又害己

发布时间:2017-12-27 14:10:0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金丁玲)近日,吉林省图们市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图们市凉西线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行驶至4公里30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郑某及乘车人赵某受伤,两辆车损坏,被告张某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赵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郑某因脾破裂切除,内脏损伤程度过重,被评定为重伤二级。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在审理本案期间,被告与原告及其家属在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协议,并得到原告谅解。

本次事故中,张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所以发生此次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因被告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已赔偿了原告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现如今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都离不开车,车辆越来越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交通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每一起机动车事故都告诫我们,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不忽略任何细微环节,生命只有一次,“宁等一分钟,莫抢一秒钟”,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稿源:图们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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