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高端访谈

吉林省和龙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8-01-09 15:36:2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赵惠京)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不仅是法院执行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坚守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更是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近日,申请人邱氏家族15人领到了来自吉林省和龙市法院申请到的司法救助金122万元,解决了邱氏家族的燃眉之急。

本院受理的邱某某等15人申请执行张某某、孙某某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邱某某等15人涉及案件的标的为414万元,经该院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张某某、孙某某需赔偿邱某某等15人人民币414万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多方调查落实,被执行人张某某在监狱服刑,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孙某某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的赔偿款无法落到实处,赔偿款亦难以兑现。

院领导深切关怀申请执行人的情况,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多次接待走访了解到:申请人邱某某等15人承受了巨大的身体、心理痛苦,家庭陷入了极度困难。经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案件及申请执行人的情况,在市委、政法委的关怀下,分别向申请执行人邱某某等15人拨付了122万元的救助款项。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发放金额虽不多,但它主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被侵害群体的关心。受救助的当事人含泪表示,深切体会到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将会心存党恩,对国家司法充满信心。(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