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赵长义)自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飓风1号”专项行动以来,森林案件侦查大队根据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经过缜密部署,整合警力,主动出击,加强巡护堵截力度,成功破获2起涉林刑事案件。行动中,森侦大队联合上河派出所,结合冬季林区实际特点,采取对重点路段设卡堵截,重点区域巡逻防控等措施,有力打击了毁林违法行为。
巡护中,发现村民郑某家中有来路不明烧柴。通过民警调查和现场勘查核实,上河村民郑某有犯罪嫌疑。在大量证据面前,郑某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先后两次驾驶农用四轮车,携带油锯,以捡烧柴为由,私自进入天桥岭林业局向阳林场国有林40林班11小班和21小班内,盗伐杨木14棵、柞木2棵。经延边州森林调查规划院鉴定,郑某盗伐林木立木蓄积2.2449立方米、原木材积1.6915立方米。
森侦大队联合上河派出所在上河村巡护时,发现上河村居民孙某家院内有新鲜烧柴,孙某涉嫌盗伐林木。经民警调查核实,孙某为防止被公安机关发现,采用“蚂蚁搬家”的形式,先后6次开着三轮摩托车,携带手锯,进入上河林场45林班28小班内,盗伐杨木12棵、柞木1棵,并在山上截成40至80厘米的木段,分批拉回家中当做烧柴使用的犯罪事实。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森林调查规划院鉴定,孙某盗伐林木立木蓄积:3.2498立方米,原木材积:2.4782立方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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