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厦门市公安局通过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推出人像不清交通违法处理远程核验新功能。该功能参照福建省公安厅相关全省交通违法不予记分窗口处理规定,即监控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影像或人像不清晰的违法私家车辆车主,只要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终端机上通过“刷身份证+刷脸”的身份认证,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交通违法处理免记分业务,无需再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图为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在向市民介绍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上的人像不清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功能。(记者 林善传 摄)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