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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消防支队向社会承诺“四零”服务全面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18-01-23 14:24:2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姚春宇)黑龙江省佳木斯消防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关于“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工作要求,聚焦“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创建标准,进一步统一窗口设置、规范执法行为、拓展服务渠道,推动消防政务服务向高品质转变和延伸。

统一建设标准,打造“规范窗口”。统一入驻模式。按照“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要求,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内部,设置具有消防行政审批、消防备案职能的消防服务窗口。统一设置要求。设置警务公开、服务评价平台,划分办公区和等候区,办公区设置公安网、互联网办公设备,并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执法记录仪;等候区设置服务台、宣传栏、饮水机、投诉箱等服务设施。窗口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备案办事指南以及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统一人员设置。细化窗口人员工作职责,规定窗口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消防监督岗位资格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员,对配备确有困难的,配备1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员和1名消防文员。

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满意窗口”。抓好源头,选好人。安排业务素质精、综合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执法人员到窗口工作,并对值班制度、人员着装、接待用语、行为举止等细节进行规范,树立窗口人员“刚性把关、柔性服务”的工作导向。落实责任,负好责。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警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和廉政守则,切实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谋利益,为消防树形象,为发展作贡献。提高效率,办好事。按照“精简、统一、规范、效能、廉洁、为民”的行政服务原则,所有窗口均实行“一站式服务”,务必落实“三个第一”要求,即:第一时间进行受理、第一时间进行审验、第一时间进行批复,切实达到既提高工作效率,又为企业和群众节约投资成本的良好效果。

深化服务举措,打造“便民窗口”。上门服务,变事后为事前。对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上门服务,指导消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做到咨询服务优先、上门指导优先、审核审批优先。拓展平台,变被动为主动。运用互联网资源,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消防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公布申请事项的办理情况,为申请人查询申请事项办理进程提供方便。面向社会,变要求为服务。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市公安消防支队随机对办结的消防监督业务,实行上门或电话回访,征求企业和群众评价,及时改进工作措施。

支队面向社会进行庄严承诺: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达到“四零”服务的工作标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稿源: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消防支队)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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