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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岗位 执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8-01-24 17:00:5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崔光礼同志自任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以来,对自己严格要求。从全面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入手,刻苦学习行政审判业务。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工作中坚持集体研讨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汇报制度,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撰写的“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单方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依据”案例被评为全州十大典型案例。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在行政案件审理方面,始终坚持做到通过监督行政行为来保障民权,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严格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特点,化解“官民矛盾”,使行政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起到了“减压阀”和“化解器”的作用。

认真做好房屋征收补偿非诉案件审查工作。为了更好地协助政府解决征地补偿、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与珲春市交通局、住建局、合作区建设局取得联系帮助其完善了征收补偿有关程序,解答相关问题。积极与征收部门联系,为征收部门完善征收程序,制定征收方案提供法律服务。对征收部门的征收材料跟踪指导,为顺利进入司法审查程序奠定了基础。几年来,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及法律咨询50余次,得到行政机关的赞扬。针对城市土地及房屋征收任务较重,涉及片多面广,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户较多,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情况,该同志从始终将房屋征收工作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开始及早向政府征收部门了解征收的区域、类型、户数、被征收人的大致情况,以及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的协调情况。及早掌握征收工作重点、难点在哪等情况,对全年征收工作的框架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征收案件及政府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说服教育和调解工作。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耐心地向当事人讲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宣传相关政策,经过说服教育大多数被征收人自动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充分发挥听证会用的说服教育和协调工作,对是多年以来拒不拆迁的被征收人,坚持做到由被征收人到庭参加听证,利用听证的机会,耐心听取意见,积极向被征收进行正面宣传,针对不同的被征收人制定不同的说服教育方案。同时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化解当事人对抗情绪,使听证顺利进行,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结果不纠缠。多年来,说服教育和协调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解决了珲春市政府在征收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已受理并开庭审理征收案件200余件,房屋征收、补偿案件无信访事件发生,信访率为零,较好地保障了人民政府的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征收案件的审查工作,在延边州人民政府组织的全州棚户区改造现场会上,州政府领导给予肯定,并得到党委、政府及省、州法院的表扬。

认真抓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新修正的行政诉讼法,把行政负责人出庭应以法律的形式提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为此,在保持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高的情况下,抓好行政首长出庭解决、协调、化解矛盾的效果。每一起行政诉讼及非诉审查案件在送达起诉状或开庭传票,都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再以电话形式明确如行政首长不能及时出庭提前三日告知法院,如不提前告知或不出庭,将此情况向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向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释明行政负责人出庭对解决纠纷,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或不足都有积极的作用,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不能流于形式,要求做到出庭、出声、拍板、协调真正解决解决实际问题。当庭对行政机关出庭人员的应诉情况进行评判,庭后及时向行政机关反映行政首长出庭达到的效果。对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或主要负责人出庭效果不好的,积极向政府反馈。自新行政诉讼法出台以来,审理的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高,出庭效果好,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95%以上,行政诉讼中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在全州法院保持领先,得到省、州法院肯定。

崔光礼同志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关注民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事纠纷。较好地审理了原告等10人农民工与被告某公司拖欠劳务费纠纷案件。杜绝了农民工到政府上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在审理原告孙某诉其子赵某房屋买卖案件,通过耐心细致调解说服工作,最终促使赵某当庭向孙某鞠躬赔礼,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

认真完成电子法院相关工作,利用云会议网络开庭审理了某公司诉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当事人的赞同,该案的审理开辟了省、州行政案件云会议先河。

崔光礼同志以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和对岗位的默默坚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尊重。他认真贯彻法官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讲求审判艺术,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法律尊严,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稿源:珲春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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