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李雪)近日,吉林消防珲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珲春市靖和街一酒吧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期间重点对场所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是否完整好用等。
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吊顶、墙面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此火灾隐患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针对此情况,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该场所实施了临时查封,下发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严禁私自拆除封条,要抓紧时间整改火灾隐患,整改结束后要经消防检查合格才能投入营业。该负责人也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立即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坚决预防整改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稿源:吉林消防延边支队)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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