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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未悬挂号牌上路 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发布时间:2018-03-07 17:47:4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黄文秀)3月5日14时16分许,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民警正在净月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这时,一辆蓝色轿车向站口驶来,民警注意到,该车前方原本应该悬挂车辆号牌的凹槽却空空如也,于是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该车驾驶人发现站口有民警,显得非常慌张,在民警的指挥下,连忙将车辆停在了路边,并下车将驾驶证、行驶证交给了民警检查,“民警同志,我这是新车,因此没挂牌。”该驾驶人郭某看到民警拿着行驶证前后查看车辆情况,意识到都是因为自己没挂号牌,于是连忙解释道。“车虽然是新车,可你有行驶证,必然已核发了车辆号牌,上路后应该悬挂才对呀,你新核发的号牌放在哪了?”针对郭某的解释,民警询问道。郭某又对民警说:“我有临牌。”但他将临牌交到民警手中时,民警发现他的临牌已经过期了。于是,民警让其将该车后备箱打开,经过检查,发现后备箱里有一副崭新的号牌,悬挂号牌的专用螺丝钉还在塑料袋里没有拆开,显然是号牌还从未悬挂过。民警接过号牌对照行驶证,证实确实就是该车的登记号牌。民警询问原因:“既然都已经核发了号牌,为何不挂上?”该驾驶人郭某思虑片刻,道出了原委。原来驾驶人郭某今天下午来长春办事,因为着急,想开快一点,为了躲避摄像头抓拍,就抱着侥幸心理未悬挂号牌上路,没想到却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郭某说到此处,显出懊悔的神情。

长春分局民警对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按照吉林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郭某因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稿源: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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