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张天姝)为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经侦大队、刑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以及珲春市消费者协会的具体安排,联合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20余个相关部门,在欧亚百货一楼,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
当日,珲春市消费者协会举行了隆重的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纪念大会,此次宣传活动是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重要步骤,对于不断优化消费环境,促进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社会公信力,履行监管职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与此次活动的民警结合此次活动的特点及自身职责范围,以严整的警容、饱满的姿态,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采用悬挂条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现场群众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宣传讲解预防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制贩假币罪、非法经营罪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经济犯罪的基本常识,以及识别防范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的常用方法和技巧,旨在让消费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权意识,提升防范能力,形成警民联合,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10人,警车2辆,悬挂条幅2幅,放置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稿源:珲春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