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天森公安响水派出所与森侦大队联手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
发布时间:2017-03-30 14:23: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邓德军)根据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2017利剑行动”精神,响水派出所与森侦大队结合行动部署,加大对辖区案发高频区的巡护力度,日前,民警侦查员在响水林场(南沟)巡护工作中发现并及时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并将其交给天桥岭动物保护区管理局。
森侦大队联合响水派出所在巡护工作过程中,当行至响水林场(南沟)34林班附近时发现一只形似老鹰(俗称)的“大鸟”蜷缩在角落里,身子抖个不停,见到有人靠近,便试图“逃跑”,但经过一番扑腾后却一直飞不起来。民警走近将“大鸟”控制后,发现其翅膀处受伤。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对其受伤部位进行消毒和简单包扎。并立即与天桥岭动物保护区管理局取得联系,通过上网查询和咨询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鸟名为红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随后,将红隼转交给天桥岭动物保护区管理局。经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推断,可能是因为觅食时不慎使翅膀受伤。工作人员表示,待红隼痊愈后将其放回大自然。(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刘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