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天森公安响水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天桥岭林业局响水林场居民区有人殴斗,要求立即出警。
该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得知,天桥岭林业局天保大队职工黄某和王某在响水林场从事幼林抚育工作。当天晚上,在出租房屋内,二人因为吃饭时,两桌菜量多少的问题而发生纠纷,并在争执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致双方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轻微伤情。鉴于二人同在一个单位工作,今后还得共同工作,民警从实际情况出发,把双方当事人黄某和王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由于矛盾双方各持自理,互不相让,双方要求差距非常大。民警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进行耐心地劝解,从法理上讲清利害关系,从同事关系方面阐明和解的重要意义,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解。最终成功地调解了这起案件,使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程昌启 邓德军)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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