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一个尊重创造、尊重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吉林省珲春市哈达门司法所开展了“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哈达门司法所走进各企业单位,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宣传资料50余份。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群众:“公民应除了了解并知晓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外,还应当以实际行动来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学习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这样就可以知道什么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例如:假冒品牌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抄袭他人技术属于专利侵权行为,抄袭他人作品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等等。此外,知道什么是侵权行为后,还应当以实际行动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例如:不买A货,拒绝各种奢侈品牌的仿货;不用侵害他人专利权利的产品,例如不下载盗版的音乐、电影等等。
通过活动有效地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有效普及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了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取得了显著效果。(稿源:珲春市司法局哈达门司法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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