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9时,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内传出清脆的法槌敲击声。“现在宣判!”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被告人丁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行贿一案正式宣判。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忠一。
在开庭前,担任该案审判长的金忠一院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严格审查证据,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梳理法律关系、确定庭审重点,并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
庭审中,金院长在全面听取公诉人和被告人诉辩主张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庭审效率,金忠一院长精准把握审理节奏,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规范进行举证、质证、辩论,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准确归纳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合议庭成员配合默契,用语规范,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有序。
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延边林区中院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审理疑难复杂案件,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新的审判团队模式运行后,院庭长成为审判团队的一员,开庭审理案件已成为常态。院庭长开庭审理案件,是司法改革的要求,是法官角色的回归,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利于提高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对其他法官也起到了“传、帮、带”作用。(稿源:延边林区中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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