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警界

男子为护地清沟毁坏树木被抓

发布时间:2018-05-08 14:13:2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在开展“打击毁林犯罪战役”专项行动中,吉林省敦化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集中警力深入一线,加强巡护检查工作。近日,成功破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抓获嫌疑人一名,收缴珍贵树木黄菠萝一棵。

敦化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民警在敦化林业局某林场山林内巡护时,发现该林场2林班内一棵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树被人为毁坏。经过民警初步勘查,这棵被砍伐的黄菠萝树紧靠一块耕地,该耕地边上被人挖了一趟排水沟,民警决定对该耕地所属人进行调查。就在民警进行调查时,发现耕地附近有一个简易房,于是对简易房进行调查。经查,该简易房主人是敦化市某乡镇村民刘某某,这块耕地就是他种植的,据刘某某交代,他害怕自己的耕地在雨季到来时,被雨水将耕地冲坏,影响种植物生长,私自雇佣一台挖掘机在耕地边,挖了一趟排水沟,因这棵黄菠萝树正好在排水沟位置,为了不影响排水,刘某某私自将这棵黄菠萝树砍伐,造成该树死亡。

“砍倒一棵小树,怎么还会构成犯罪呢?”刘某某对此非常不理解。他认为,只有砍了直径达到十几厘米以上的大树才是犯罪。民警耐心向他们进行了解释:“我国《刑法》第34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制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警还列举了国家规定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如国家一级保护的红豆杉(赤柏松)、长白松(美人松),二级保护的有红松、水曲柳、黄菠萝、紫椴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树种,不管是成树还是幼树,毁坏和砍伐都属于犯罪。

“原来是这样,以后不管大树小树我一定注意保护。”刘某某和家人心悦诚服。办案民警说,此案证明,林区内很多群众对相关保护法律知识还不了解,从而无意间毁树构成了犯罪,今后他们将对其加大相关法律宣传,避免此类案件发生。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稿源:敦化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张国庆)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