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吉林省八家子林森林公安局腰团派出所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暨春季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擅自改造林地用处案。
八家子森林公安局腰团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周边村屯开展踏查时发现,在砟子矿屯有人用钩机在林地边挖水坑,疑似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民警立即在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得知,安图县永庆乡通阳村村民乔某某雇用钩机在八家子林业局腰团林场42林班10小班内挖蓄水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鉴定,乔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为0.0237公顷(237平方米、0.3555亩),林地权属为国有。因此确定该案件性质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审查,违法嫌疑人乔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腰团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乔某某处以罚款2370元的林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稿源:八家子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苑保杰)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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