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民警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质量,5月21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阳光派出所结合近期受理的案件及以往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所内举办了”三整治、三规范”执法规范化业务培训学习。
培训会上,副所长丁雷以日常办案中的两本案卷为例,逐条逐项的为全所民警分析讲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日后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各项因素。特别是针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法律文书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言行不规范等现象作出了举例说明,并通过在警综平台办理案件时的实机操作,对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的规范要求。最后,所长宫宝金要求全所民警要苦练基本功,在日常办案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以适应当前公安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通过此次培训,切实提高了派出所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质量水平,使民警在今后的工作中真正做到“手中有法、脑中记法、心中想法、规范执法”。(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董斌)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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