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警用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管理工作,保证办案民警依法正确使用记录仪,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吉林省大兴沟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在会议室组织开展了执法记录仪培训队务会。
会上,大队长刘守军强调执法记录仪是指公安机关配发的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便携式执法取证设备。而执法记录是指民警在先期处警和现场执法执勤活动中,对其处警和现场执法执勤全过程进行的录音录像,以及收集、固定、保存的证据,随后组织全体民警模拟现场出警情形,按照案件、案情实际情况讲解执法仪的具体操作方法,并让参与培训的大队全体民警民警、协警进行实际操作练习。
培训结束后,森侦大队队长刘守军再次强调,作为一线部门,在日后的实际工作中,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必须做到出警必带、处警必开、资料必存、详细登记、专人管理的原则,有效加强对证据的固定与采集工作,从而提升民警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稿源:大兴沟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张东晓 刘守森)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