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严某某与被执行人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严某某与尹某于1994年签订了欠款协议并约定利息。至2000年,严某某多次催讨尹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均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2000年8月份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尹某仍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严某某于2000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尹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案一直未果,但法院也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2016年申请人尹某某死亡,其配偶李某某继承债权,于2018年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在该陈年旧案恢复执行后,重新查找执行线索。李某某多次强调非常需要这笔钱,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李某某家庭条件确实困难且年事已高,深知当事人焦虑的心情,马不停蹄,抓紧办案。通过多方调查,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尹某财产线索,立即控制可供执行的房产,经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交了剩余的全部执行款32000元,此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申请人再次到法院找承办法官说:“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我的案子20多年了,这20多年我也不容易,法官也不容易。如今我拿到了这笔钱,也算是了了心事,只是可怜了比我先走一步的妻子。法官真的非常谢谢……谢谢法官……”
和龙法院执行局一直以来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长期未结案件的执行,目前已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常态化,将清理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广泛运用,有效减少增量、控制存量,避免“边清边积”的现象,努力向当事人提交一个满意的答卷。(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白云 韩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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