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法官的办案压力,聚力攻坚执行难题,吉林珲春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执行改革创新,通过对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打破传统执行模式,增加执行案件的透明度,促使“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
整合执行力量,人员细化分组管理。优化执行部门内部结构,确保简单案件集约高效办理,疑难案件集中精细办理。通过设立综合小组、网拍小组、送达、查控小组、速执小组、普执小组、终本小组、执行保障小组7个小组,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
及时筛选分类,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将案件分为快速执行程序和普通执行程序以及终本执行程序三类。确定了各类案件适用范围。
全面整合流程,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确定将所有执行案件统一由送达查控小组向立案庭签收,送达、查控小组收到卷后,负责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及向申请执行人送达,同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7个工作日内)。完成财产查询后,综合小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筛选、繁简分流,将案件进行繁简流转分配给速执小组、普执小组和终本小组(1个工作日内)。同时确定快速执行案件办理流程、普通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和终本案件办理流程。快速执行案件的执行时限为3个月,终本案件可延长15天,普通执行案件办案期限为5个月,特殊情况报批后可适当延长。
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建立,通过快执团队集约化执行,可大大缩短执行办案周期,提升执行效率,同时可提升当事人满意度、获得感。(稿源:珲春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李栋梁)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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