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河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整肃了林区交通环境。
该局交警大队在两二公路设卡开展整治工作,在检查一辆川A号牌的小型轿车时,民警发现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贴颜色较浅,进一步检查时驾驶员邵某拒不出示行驶证,执勤民警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查询发现该车已逾期未检验,当日,邵某因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被交警大队口头传唤至白河森林公安局。
经调查,邵某购买川A号牌小型轿车后,发现该车已到年检期限,便抱着侥幸的心理购买使用了伪造的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因邵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稿源:白河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聂寒)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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