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前往天桥岭林业局安居小区7号楼附近处理一起夫妻相互殴斗的警情。当巡警大队民警达到现场,对现场警情进行处置时,当事人吴某对民警出言不逊,执勤民警依法传唤吴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吴某拒不配合,并采用挥舞木棒等极端的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两名女民警依法将吴某强制传唤到派出所,鉴于吴某的行为构成了阻碍执行职务和殴打他人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天桥岭森林公安局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吴某行政拘留。
此次快速处理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做法,有效地保障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对阻碍执行职务“零容忍”。(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程昌启 宫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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