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珲春法院快执三组执行干警准备对被执行人周某采取司法拘留,周某当场电话沟通亲戚朋友,将4.5万元执行款汇入申请人郎某账户内。
申请人郎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被执行人周某诉至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周某同意调解书生效后立即支付郎某4.5万元赔偿款。因周某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郎某向珲春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周某被拘传至珲春法院,执行干警对其分析利害关系,劝导周某尽快还款,周某依然没有履行意愿。执行干警继续对其施加压力,告知周某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生活、工作都会产生影响,情节严重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周某幡然悔悟,表示马上联系亲戚朋友筹钱。后申请人郎某联系执行干警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进账4.5万元。
被执行人周某表示,本以为能拖就拖一阵子,没想到拒不履行的后果这么严重,早知道不履行法律生效法律文书是这样的后果,也就早把钱给郎某了。(稿源:珲春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李栋梁)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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