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兴沟镇庙岭村居民尚某两天前过生日,尚某与朋友郑某在庙岭喝完酒后,应天桥岭镇朋友邀请来到天桥岭林业局某歌厅继续庆祝生日,就在尚某在歌厅娱乐期间,相邻包房的王某等人得知尚某过生日,王某就为相识的尚某买来生日蛋糕,带朋友一同为尚某庆祝,两伙人在歌厅包房里推杯换盏,尽情畅饮,由于都已经过量,来为尚某送蛋糕的王某已经呈现醉酒状态,众人在聊天时,不知那句话触动了王某,醉酒的王某突然发作无故将尚某殴打,随后王某摔门离开歌厅不知去向,尚某立即报警求助。
天森公安青松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接到报案后,随即对王某行踪进行追查,经过两天的查办工作,最终在王某朋友家将王某抓获。醉酒的王某不知道尚某已报警,直到民警找到他之后,王某才意识到自己醉酒后闯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青松派出所依法对王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程昌启 郭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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