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小王的法定监护人刘某带着喜悦的心情来到延吉市法院,向执行法官李成范敬赠了标语为“法律卫士,执政为民,排忧解难,一心为民”的答谢锦旗,再次向执行法官表达了自己深深的谢意。她眼含着热泪向李法官说:“谢谢您为我和我3岁的女儿主持公道,谢谢您,谢谢延吉市法院。”李法官微笑着说:“这是我们人民法院应尽的责任,是我们应该做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被告王某(父亲)与原告小王(女儿)的法定监护人刘某(母亲)协议离婚,并约定原告随母亲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然而,离婚后的王某并没有及时履行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无奈之下的刘某到延吉市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判令王某将其拖欠的抚养费4000元于限期内支付给原告。但判决生效后,原告等了近一年多的时间,王某依旧不履行其义务。
申请执行人小王的法定监护人刘某依法向延吉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详细地了解了该案情况,并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经电话沟通,得知王某与其现配偶因小王与王某之间的抚养费纠纷将刘某打伤至住院,王某与其现配偶被移送至延吉市河南派出所管制。得知此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河南派出所见到了王某,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耐心与王某交谈,劝导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履行应尽的义务。但是被执行人态度蛮横,不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迟迟拖延,不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随后,法官依法对王某的个人资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查控,有力防止了王某隐匿、转移资产。此外,执行法官以同为父亲的身份对王某多次进行开导,并向其阐明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
申请执行人刘某身体基本痊愈出院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其进行了沟通。看到刘某伤痕累累的身体与憔悴的面容,执行法官向其表达了温暖的安慰。此时的刘某再也忍不住满腔的悲愤,向法官哭诉她所受到的一切委屈。执行法官牺牲午休时间,对刘某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劝导,以耐心理解的态度倾听刘某的怨诉,并从法理、人情两方面引导刘某打开心结,令刘某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律护盾的踏实安全,坚不可摧。
经过执行法官近一个月的不懈努力与坚持,终于,被执行人王某的良心受到了触动,认识到了自身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与自己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开始积极反省自己,并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配合执行工作。被执行人王某来到延吉市法院,将拖欠的抚养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共计18000元,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给付刘某。至此,该案件依法执行完毕。(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侯晓辰 梁静)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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