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矫正自觉性,加大社区矫正执法力度,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7月4日,吉林珲春马川子司法所对新入矫1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入矫宣告活动。
宣告活动中,马川子司法所长宣读了社区矫正人员判决书、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成立矫正小组,同矫正志愿者、矫正人员家属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稿源:珲春市司法局马川子司法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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