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本着“规范、实用、效能”的原则,7月5日上午,吉林珲春三家子司法所组织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家属组成的矫正小组在司法所二楼会议室对三家子乡一名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告。
宣告仪式上,派出所周警官向服刑人员宣读了《假释证明书》、《执行通知书》;司法所工作人员则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告诫他们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准时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也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随后,周警官对服刑人员进行了训诫,要求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要听管服教,如不服从监管就有可能撤销缓刑、假释,由非监禁转变为监禁刑。
仪式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矫正对象办理了入矫手续,还分别与矫正小组、家属、志愿者签订了相关协议书。并对服刑人员进行了首次入矫谈话教育,再一次明确了相关的监管规定,服刑人员当场表示,自己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好好改造,争取好的表现。(稿源:珲春市司法局三家子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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