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暨“环保整治行动”以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响水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出击,加大辖区巡逻力度,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为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响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响水林场开展巡护工作时,发现居民刘某家棚子内有新鲜落叶松烧柴。经询问,刘某承认其因为解决家中烧柴问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进入天桥岭林业局48林班11小班内,用手锯盗伐落叶松8棵,并在现场将所盗伐的林木锯成木段,用电动三轮车运回家中的违法事实。经林业主管部门鉴定,刘某盗伐林木立木蓄积为0.4006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0.28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响水派出所依法对刘某作出林政罚款及补种树木的处罚。(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程昌启 邓德军)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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