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接到巡特警大队转警:辖区居民李某涉嫌酒后寻衅滋事殴打他人,双方当事人已带到青松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办案民警调查了解:当天晚上,李某醉酒后在林业局转盘道上步伐踉跄行走,当崔某驾车行驶到李某身边时,车辆已经避让李某,但李某仍然走到崔某车前,挡住了正常行驶的车辆,随后二人发生争吵,期间李某绕到司机方向,预动手打坐在驾驶位置上的崔某,崔某及时躲闪开;为避免与李某过多纠葛,崔某随即下车报警。在派出所,李某借助酒劲拒绝配合办案民警调查,用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威胁辱骂执勤民警,李某的过激行为,已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将其约束至酒醒。
第二天早上李某酒醒后,面对办案民警询问,李某对上述违法行为以酒后失忆为借口,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民警将执法记录仪视频让其观看,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对自己所犯错误供认不讳,对自己所作所为后悔不已。目前,青松派出所对李某违法行为处以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程昌启 郭广东)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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