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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狠抓“十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7-03-31 15:14:0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邹道明)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按照延边州局纪委《关于加强2017年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春节期间,狠抓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十个严禁”的贯彻遵循,确保队伍的稳定和清廉。

    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清廉过节。珲春森林公安局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党委成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民警,要求党委成员和各个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狠抓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全体民警严格遵守《通知》要求,严于律己,切实抓好自身建设。

    局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并决心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春节期间,组织广大党员民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强化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微信平台每日鸣响廉政警钟,重申党规警纪,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弘扬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

    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十个严禁”的贯彻遵循。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具体要求,党委和纪检督察部门狠抓“十个严禁”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使全体民警自觉遵循“十个严禁”,杜绝违反“十个严禁”行为,节前,对民警进行了“十个严禁”集中教育。春节期间,党委成员和纪检督察部门抓住重点场所、重要节点和环节,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坚持每日对车辆使用、民警活动、消费场所进行巡检,有效纯洁了公安民警的年文化。(稿源:珲春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刘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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