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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18-08-27 15:42:5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吉林省延吉市法院在开展决胜执行难“清尘行动”中,加大打击、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力度。延吉一“老赖”因涉嫌拒执罪被延吉市法院移送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2015年7月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延边分行)抵押借款59万余元。2015年8月10日,王某与邮政储蓄延边分行约定将王某名下的小型越野客车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王某未归还欠款及利息32万元。2017年9月20日,邮政储蓄延边分行将王某诉至延吉市法院。2017年10月20日,判令王某向邮政储蓄延边分行偿还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32万余元。由于王某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11月22日,邮政储蓄延边分行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王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将名下车辆偷偷转移以规避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沟通劝解无果,2018年5月17日,该院对王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拘留制裁后的王某仍不履行义务,也不言明车辆所在,王某的行为严重挑衅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涉嫌构成拒执罪。2018年7月30日,延吉市法院向延吉市公安局移送该案。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涉嫌拒执罪的王某已被延吉市公安机关羁押。

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存在消极抵抗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一旦拒执罪进入公诉程序,就算还钱也逃脱不了刑事处罚。劝那些还在观望的被执行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尽快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梁静)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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