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案管工作职责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7-03-31 15:42:0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朴永武)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受立案工作规定及刑事案件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强化案管中心工作职责,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吉林省和龙森林公安局法制大队就案管中心建设运行召开全队会议。会上,大队长朴勇武对法制大队案管中心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内务建设。案件管理中心作为全局的执法办案中心,既是办案“指挥部”,也是办案“服务员”,其内部基础设施建设一定程度影响着执法办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法制大队针对现阶段的工作要求,将全面升级内部基础设施,同时建立维护制度,保障其高效顺畅运行。
强化工作流程。作为全局受立案指导、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案管中心工作的具体流程不仅要完善更要细致。法制大队全体就接报案登记、受立案时限、受立案信息化监督、司法机关案件对接等工作内容要进行系统的梳理学习,切实做到熟练工作流程。
明确岗位职责。为确保案管中心依法有序运行,对各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各岗位人员做到工作环节细致化,平台监督规范化,执法考评常态化。以多方法、勤总结、重成果的工作态度落实案管中心各项工作机制。(稿源:和龙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刘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