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赁、水电等费用迟迟不交,在法院执行时还“玩消失”,近日,吉林省延吉市法院对这家“老赖”公司果断进行了强制腾房,有效的维护了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4月,位于延吉市开发区的某建设公司与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将300余平方米的厂房租赁给该公司使用。该能源科技公司入驻该厂房后,开始了生产经营活动。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该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租赁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费用,无奈之下,建设公司一纸诉状将该能源公司告上法庭,讨要拖欠的租赁费等费用。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能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出所租赁厂房,支付租赁费等相关费用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能源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建设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来到该公司,公司工作人员称法定代表人出国了,已经联系不上了,公司已经无力偿还执行款了。办案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腾迁公告,并告知工作人员要及时联系法定代表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在规定的时间到期后,该能源公司即未履行债务,也未主动腾退厂房。办案人员来到该公司后,发现该公司已大门紧闭,工作人员也不知所踪。为避免给出租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办案人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电锯开锁”后及时对此厂房进行腾退,并对该公司存放的一些产品进行了封存,待评估、拍卖后用以偿还执行款。(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马晓超 李潇逸)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