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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检察院直诉部组织学习新修订《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8-10-31 18:41:4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近日,吉林省延吉市检察院分管直诉部的副部长李青峨带领干警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本次修改,共修改了26个条文,涉及到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等相关内容。对此,直诉部干警制定了有效的学习方法,采取个人自主学习与部门讨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比对了新修订后的法律规范与修订前规定的异同,就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形成了初步的意见和做法,力求取得更加全面、高效的学习效果。

直诉部干警一致认为,本次刑诉法修改与直诉部的业务密切相关。除了特殊案件,直诉部办理的案件大多数是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认罪认罚,且基本上属于3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的案件。因此,本次修改是在直诉部的审查起诉、量刑乃至判决每一个步骤都需要应用的内容,尤其是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

直诉部全体干警表示,通过学习讨论会更加准确地掌握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努力提高处理案件的能力,以适应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稿源: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蔡艺兰)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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